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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建筑中的对比与统一
2017年11月25日    点击:

园林建筑中的对比与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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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比 对比可以分为方向性对比、形状对比和直与曲的对比。所谓方向性的对比就是指组成建筑体量的各要素通过长、宽、高之间的不同比例来求得变化。不同形状、体量组合而成的建筑则可以利用各要素在形状方面的差异形成对比。特殊形状的体量及建筑形体的组合往往会非常引人注目。直线的特点是明确、肯定,并能给人以刚劲挺拔的感觉;曲线的特点是柔软、活泼而富有运动感。巧妙地运用直线与曲线的对比,可以丰富建筑形体的变化。

二、均衡 均衡设计主要是建筑构图中各要素左与右、前与后、上与下之间对轻重关系的处理。对称的建筑天然就是均衡的,而不对称的建筑也可以是均衡的,建筑物各部分的空间和实体组合起来没有轻重失调的感觉,那么它就是均衡的。均衡的建筑平稳、舒服,不会给人带来不安的感觉。

三、虚实 建筑虚的部分如门窗,由于视线可以透过它进入建筑内部,使人感到轻巧、通透。实的部分如墙、垛、柱等,给人比较重、比较有力度的感觉。在建筑形体中为了求得对比,避免虚实双方处于势均力敌的状态,通常是某些部分以虚为主,虚中有实,某些部分以实为主,实中有虚。虚实两部分还应当巧妙地穿插,如实的部分环抱着虚的部分,而又在虚的部分插入若干实的部分等,使虚实两部分相互交织、穿插,构成和谐悦目的图案。建筑尽管在形式处理方面有极大的差别,但都遵循着一个共同的准则——多样统一。主从、对比、韵律、比例、尺度、均衡、色彩、质感等,都是多样统一原则的具体体现。建构和谐的方法很多,可以将建筑融入景观环境,以环境作为约定建筑形态的主导因素,与之相反,建筑与所处环境间适度的对比也是创造和谐的方法之一。关键在于“度”的把握,并无固定的程式。

四、主从 一个整体中如果每个要素都是重点,那就没有重点。在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中,各组成部分是不能不加区别而一律对待的,无论自然界中的干与枝、花与叶,还是动物的躯干和四肢,它们应当有主从、重点与一般、核心与外围组织的差别。否则,各要素平均分布,即是排列整齐,很有秩序,也南面会流于松散、单调。在对称的体量组合中,建筑主体重点和中心都位于中轴线上;在不对称的体量组合中,组成建筑整体的各要素是按不对称均衡的原则展开,它的重心总是偏于一侧。至于突出建筑主体的方法,则和对称的形式一样,通过提高主体部分的体量或改变主体部分的形状等方法达到主从分明的效果。明确主从关系后,还必须使主从之间有良好的连接。特别是在一些复杂的建筑体量组合中,还必须把所有的要素巧妙的连接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显现出明确的秩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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