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建筑通常具有以下作用与特点:
1、 点景 园林建筑作为被观赏的对象,通常既是景观节点,又起到点景作用。即通过有意识地设置园林建筑引起有人对某一景观区域的关注。因此,园林建筑与风景环境融合,起到了强化景观特征、丰富景观内容的效果。此时的园林建筑成为该趋于的主要景观的构成部分,建筑在景观环境构图中有画龙点睛的功效,此类园林建筑的设计可以适度夸张表现。“点景”可以强化自然环境和自身景观。从建筑场论的角度来看,“点景”建筑首先在构图上占据了“力场”的中心点,可以起到控制全局的作用;点景的作用更在于自然环境景观意义上的意境升华,创造出不同环境条件下景观的特殊意境。
2、 观景 建筑可供游人长时间停留,因为是观赏景物的理想场所。景区的主题在于要表现的景观,建筑为赏景而设,因此园林建筑的选址、布局、朝向、门窗开设均以观景面、观景视线为主要考虑对象,不仅如此,建筑的体量、布局的显隐均应视环境而定。作为观赏园内外景物的场所,一栋建筑常称为观赏景观的停留点,而一组建筑与游廊相连则成为动观全景的观赏线。因此,建筑朝向、门窗位置及大小都要考虑实现视域的要求。
3、 组景 建筑较之于自然环境要素更易于加以人工控制,因此建筑成为园林中组织空间的重要手段。园林常以建筑组合形成空间的变化,如传统园林中以建筑构成院落及游廊、花墙、洞门等组织空间、划分空间,留园、拙政园入口空间组织均为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