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省定兴县石柱村,约建成于北齐武平元年(570年)秋,是一座表彰义葬、义赈的纪念柱。
石柱高约6.6米,最下层为基石,长宽均2米左右,厚约30厘米。草石上置覆莲柱础,长宽为1.23米x1.18米,高约54厘米,上刻十二瓣复莲。础上立八角石柱,高约4.54米,由两段接成,断面下大上小,四斜面窄于四正面。柱之正面上部高1.31米一段不抹棱,形成一与柱径同宽之平面,上刻石柱标题及原造义与现义主姓名和功德题名十四人,其旁又刻大宁二年尚书省准许立柱之时日,柱上半部其余各都刻功题名,下半部八面刻颂文。